根据《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要求: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。常住户口迁出后未重新落户的,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,领取户口簿。
因此,电子户籍不可以作为有效证件使用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感谢您对北京民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。